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1〕4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1〕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紫云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所辖乡、镇、街道、新型社区村(社区,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优秀工作者,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至2021年4月23日连续任职满3周年仍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并按相应权限经县委组织部或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指截止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资格复审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证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紫云自治县户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印证。
6.部分岗位定向招聘紫云自治县苗族、布依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印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本县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考生身份为村(社区,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1年4月23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4 月25日17: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4月25日17:00至4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县招聘办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 23日9:00至4月27日17:00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咨询紫云自治县招聘办(电话:0851-0851-35239308);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851-33281804)
六、笔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本次考试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具体说明详见附件4.
根据岗位要求,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大纲可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笔试成绩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120分;笔试成绩不达12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考试科目不完整、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按照《招聘简章》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及时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紫云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紫云自治县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文件精神,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
十三、疫情防控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各位参加笔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体温正常、持有7天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新冠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笔试。
3.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需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在我县服务工作5年。
咨询电话:0851-35239308
监督电话:0851-35233183
附件:
附件1.紫云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紫云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类别具体说明.xls
紫云自治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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