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4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现将我区2021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凡参加过1次就业见习的青年,不再纳入青年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二、就业见习单位
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劳务派遣类除外);
三、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区为1670元/月),区就业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1002元/月)进行补助,其余(不低于668元/月)由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青年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1336元/月)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给予每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报名联系方式
有意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请于每月20日前携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及附件1《贵州省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8《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信息表》到六盘水市水城区就业局就业服务股备案登记。
联系电话:0858-8935653;
联系人:熊燕;
邮箱:scjyjyfwg@163.com。
附件:贵州省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 青年就业见习单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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