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充实桐梓县留置勤务专班,经桐梓县人民政府同意,特面向桐梓县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本次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8名(男性岗位16名,女性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桐梓县户籍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及35周岁以下(2003年4月27日-1986年4月28日出生);
5.具有能够在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高要求: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8cm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报考人员身高放宽到160cm,女性放宽到155cm;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不能按规定提供报考涉及资格条件等资料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过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辞退的,以及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异常离职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桐梓县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4.缴费: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每人12元体能测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咨询电话:0851-26652635,咨询地点及时间:桐梓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加分审查
1.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桐梓县公安局牵头,商桐梓县教育局、桐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选派专人负责,全程接受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资料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一律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由桐梓县公安局牵头,商桐梓县教育局、桐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选派专人负责。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但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英模、烈属的直系家属(配偶、子女)加5分;
(2)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加2分;
(3)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加2分。
(4)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加分:A类加2分,B类加1.5分、C1类加1分(以提供的最高驾驶证等级为准计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情况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三)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8日14:00—17:30,地点:桐梓县公安局燎原派出所。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14:30-16:30。
3.笔试地点:桐梓县娄山中学(桐梓县西湖路)。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
5.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四)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参加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项目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俯卧撑;女性为800米跑、仰卧起坐。
4.体能测试全程摄像,实行当场当次测试结果考生签字认可。凡遇考生提出本人复试申请或对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时当场向在场监督、巡查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申请、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5.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考生达标即通过,不达标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体能测试通过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试通过人员未达到招考计划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缴纳体检费用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2.体检结果以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得出体检结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过程中,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八)考察
对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作风,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不适宜从事合同制警务辅助或留置勤务相关工作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名额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过程中,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九)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且经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复杂,难以在短期内查实的,暂缓聘用,待作出调查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通过公示的报考人员,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由桐梓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训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考察且合格)。递补过程中,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十一)相关待遇及管理
1.相关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方案(试行)》(遵市人社通〔2020〕16号)执行,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层级晋升按照《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2.管理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桐梓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管理使用。试用期间,签订合同人员存在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等情况,且拒不纠正的,由桐梓县公安局作辞退处理;签订合同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金。试用期不参加评先选优及晋升。
四、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由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问题,由考务办公室报桐梓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参加各环节考试。因未及时阅读网上发布信息或者因个人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内容,清楚并同意有关诚信报考的内容与疫情防控相关公告内容,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4)。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桐梓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851-26656032,桐梓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51-26620862。
附件1.桐梓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x.docx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2桐梓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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