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以下统一简称《招录简章》)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分审查对象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二)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审查类型
审查类型分为直接加分和现场审查两类。
1.直接加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符合加分要求的职位,且报名信息表中填报的民族与从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中查询的民族一致,直接确认为拟加分对象,考生不用办理现场加分审查手续。
2.现场审查。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符合加分要求的职位,但报名表中填报的民族与从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中查询的民族不一致以及存在其他异议的,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现场填写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审查方式见附件名单中的“审查类型”栏。
三、现场审查时间及地址
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安顺市人才交流中心(安顺市人才市场)(西秀区中华东路市公路局正对面,原湘南酒店旁)进行现场加分审查。
四、现场加分审查办理
加分审查类型为现场审查的考生,原则上须由本人持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带条形码的《贵州省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现场加分审查。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查的,要出具书面委托书并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上述加分审查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现场加分审查。
五、其他事项
1.符合加分的考生,应及时查看加分审查对象名单,查询本人加分审查类型,属现场审查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的,视为放弃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如符合加分政策,但不在加分审查对象名单中的考生,请在4月10日18:00前向市公务员招考办咨询反映,逾期未反映的,视为放弃加分。
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加分审查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4.请考生密切注意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党建网公布的加分信息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网站公布的信息造成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安顺市委组织部 0851-33283359
附件:安顺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对象名单.xlsx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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