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博士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稳步提升,为“双一流”建设提供高层次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海外博士人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系统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需保证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 15 年。
三、引进原则
1.德才兼备、以用为主的原则。对引进博士人才的学术品行、职业道德、学术成果等科学评价,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需要。
2.创新机制,“一人一策”的原则。根据学校战略目标任务和综合改革发展的需求,优秀博士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四、引进待遇
1.引进费用
博士人才引进费用最高120万元人民币,具体面议。
2.弹性薪酬
①年薪制,年薪为税前20-50万元人民币(不含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年薪制合同期满,按期满时的岗位和职级确定待遇或继续选择年薪。
②未执行年薪制的薪酬标准按国家省市及学校规定执行。
③人才津贴待遇:自到校工作之日起,除享受市级人才津贴800元以外,再享受校级人才津贴1000元+N(N根据业绩考核)/月。
3.事业编制
根据安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按要求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首次聘任享受副教授特设岗位工资待遇(期限3年)
4.博士家属(配偶或子女二选一)
家属为硕士研究生按照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办理,家属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照校内聘用方式解决,力争三年内协助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解决到相关岗位工作,由我校安置工作的家属与博士一起执行“同进同出”政策。
5.子女教育
博士人才子女的入园入学问题,由学校报市人才办协调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协助解决。
6.住房安置
为引进博士人才提供一套60平方米公有产权住房,免租金居住5年(水电费、物业费等自行承担),期满后若继续居住按学校管理执行。
7.其他
对特别优秀的博士,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五、服务期限
实行弹性博士人才服务期,在安顺学院服务期一般为2年至8年,急需人才双方协商在校服务期。
六、引进程序
学校遵循全员引才、全员爱才、全员用才的引才理念,按照以下程序引进博士人才:
1.初审面试
携带个人简历到校面试或预约网络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合格后人事处负责完成体检、政审、提档等工作。
3.公示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市人社局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2021年博士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人才引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情况,及时进行商议和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博士人才引进工作。
八、其他
1.联系人:朱老师 0851-33221334 13708530566(微信同号)。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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