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宁民族中学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教学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县城及乡镇学校公开遴选15名高中专任教师,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考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任务
本次镇宁民族中学共遴选教师1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镇宁民中中学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
我县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年龄不限。
四、报考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8年以来(含2018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2.受党纪处分期未满、政务处分未解除的。
3.2018年以来(含2018年)有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理过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2018年以来(含2018年)任教学科成绩在全县统一监测中,全县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1月22日上午9:00—下午5: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八楼);
报名上交资料:《2021年镇宁民族中学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附件3)、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审查原件后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1月2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试教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
七、录取
1.根据学科招聘数,按填报学科,以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其试讲成绩须高于该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
2.若因考生中途放弃录取的,依次进行递补。放弃录取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域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选拔考试。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本次遴选到镇宁民族中学工作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经报名、考试、公示、试用等环节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备案,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行文调动后,如学校中级、高级岗位已满,没有空岗,录用人员需服从学校聘任工作安排。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2021年镇宁民族中学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冯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日常事务工作。
十、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县域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选拔考试。
咨询电话:0851-36226454
举报监督电话:0851-36222558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扫行程码、去过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十二、工作要求
在遴选过程中,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遴选人员密切关注。若因参加遴选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三、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镇宁民族中学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2021年镇宁民族中学遴选教师报名表.xls
3:承诺书.doc
镇宁自治县民族中学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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