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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关于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 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荔波县关于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州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黔南州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和《荔波县人才引进和回流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经研究,决定通过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工作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选拔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人才引进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届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22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9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13人。引进岗位及要求等详见《荔波县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

三、人才引进的对象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1.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部分较难引进的岗位不限学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引进人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岗位对应的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但需保证引进人员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15年。

5.岗位所需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条件见岗位一览表“其他引进条件”栏。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近五年来(2017年-2021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在高校学习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10.截止2022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1.至公告发布之日,荔波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在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2.至公告发布之日,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方式和工作程序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制订计划、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线上初评、资格复审、线下考核(测评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报名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20日,如报名时间有变动,将在人博会平台上进行公告。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PC端:rc.guizhou.gov.cn/

小程序端:微信搜索“贵州人才博览会”小程序

各类人才可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人才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及上传所需材料,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供初审: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报名应聘,随后再按规定日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供审查)。

2.教育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扫描件。

6.报名信息表扫描件。报名信息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应达到1:3比例予以组织测评(其中:若是连续两年公开招聘或上年度通过人才引进未能招聘、引进的专业,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可放宽至1:2比例;若该岗位报名的考生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较难引进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可不设开考比例)。

(二)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线上初评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进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进入线下考核(测评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初审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即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线下考核(测评面试)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分批自主开展线下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主管部门审定后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线下考核(测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必须在县委人才办、县招聘办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同时按相关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委人才办、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遇特殊情况的,由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电话或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具有资格检查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校及社会工作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州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本公告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县委人才办、县招聘办审定,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或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查备案

经线下考核(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荔波县政府网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文聘用,并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再报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行文聘用前,必须先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拟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供审查,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查备案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岗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所签意向聘用协议有关条款的违约责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后所空缺的岗位或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荔波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包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本县、辞职或报考本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按协议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方予办理调动或辞职有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在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全社会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应聘人员和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人博会平台或“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以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八、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招聘办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程序审定。

咨询电话:0854-3612373(县委人才办)

0854-3615613(县招聘办)

附件:

          荔波县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xlsx

          荔波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荔波县委人才办公室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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