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程序,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或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898号)、《招录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三)各招录单位的考察工作须在2020年12月28日前完成。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简章职位表)。
(四)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考察、录用等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黔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nzzgz.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咨询电话:0854-8233456
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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