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四楼
三、复审对象
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gz/202009ql/ )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对考生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附有相片的《报名信息表》。若考生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网上打印附有相片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近三个月内)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报考职位限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须持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县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报考“定向招聘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持近期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定向招聘晴隆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职位的考生,须持晴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其属于晴隆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晴隆县生态移民局出具其属于晴隆县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身份证明1份。
(5)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考生,须持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6)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已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交对应的资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和复印件1份;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愿意按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执行的承诺书1份。
(7)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单位公章。
(四)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八)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现场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审核期间不能摘离)。
(二)凭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进入。
(三)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
(四)符合《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求。
温馨提示: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看到后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859-7821049、7611925(晴隆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晴隆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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