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条件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具有贵州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三)在贵阳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有3名以上3年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单位及其律师3年内未受到过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五)能够派遣相对固定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业务上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向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
(二)接受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委托,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担任代理人参与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涉及的诉讼、调解、仲裁、业务谈判、跟踪执行等相关法律活动;
(三)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活动;
(四)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的人事方面的行政诉讼相关活动;
(五)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的截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日仍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市法院行政审查中的案件。
三、法律顾问服务年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年限为3年。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支付当年年度服务费的45%,年度服务费剩余的10%逐年累积,在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到期且代理案件结束后(以申请法院执行且执行局已受理案件为结束依据)一并支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起至11月5日止。
2.报名材料:律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服务律师资质证明和年度服务费报价单。
3.报名方式:有意愿的报名者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
材料通过邮件或直接送至:清镇市百花大道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霄处(联系人:马霄,联系电话:0851-82774109,电子邮箱:1912910662@qq.com)。
(二)比选
1.比选原则:公平竞争、择优选聘。
2.比选方法:首先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法律顾问条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在满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需求的条件下,根据报价情况从中选择最优的1家律师事务所为拟聘任律师事务所。
(三)聘任
对决定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正式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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