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详见《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26日至27日(9:00-11:30,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永乐路59号明华大厦10楼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51-86677005、0851-86677007。
三、资格复审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方式
1.资格复审由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统一组织,由贵州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空缺的,空缺人数从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复审)。递补通知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告。
3.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通知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4.岗位条件设置有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的,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2。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要求提供。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及同版一寸照片电子档(30kb以下、jpg格式)。
8.考生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需考生手写签名)。
9.根据回避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如实填写《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无调查队系统亲属的情况说明》(附件4,需考生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如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后当即退还,收取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收取原件。所有收取材料用A4纸印制并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遵守我省有关防疫规定,现场资格复审防疫要求参照《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及《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递补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人员自接到递补通知后48小时仍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本人需向报考的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报考单位作好相关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并作为考生诚信档案内容。
(五)请考生提前核实个人档案管理机构,以免影响录用手续办理。
咨询电话:0851-86677005、0851-86677007;
纪检监督电话:0851-86677220。
附件:
附件1: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4: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有无调查队系统亲属的情况说明.doc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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