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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组织选聘机构

    本次选聘工作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

    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岗5名。

    三、选聘对象

    各级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且符合选聘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1年以上交通执法类工作经历(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不受此条限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2.干部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和资格条件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7.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线上报名、面谈了解、资格审查、人员比选、实地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时起至2020年10月  2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如实填报《2020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将2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kfqgbk@126.com电子邮箱。规定报名时间以后发送的报名邮件不再受理。

    (二)面谈了解

    报名结束后,由区选聘办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谈了解,按照选聘岗位1:2的比例择优定人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由区选聘办负责,资格审核时间及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反馈。报名人员须持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单位同意选聘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选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人员比选

    由区选聘办负责,组织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人选比较,择优选聘。具体选聘时间及结果通过电话反馈。

    (五)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工作由区选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涂改造假、不实信息等不符合录用(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录用(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选聘人选。

    (六)办理调动

    根据面谈、考察、及档案审核情况,经区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区选聘领导小组可结合报名、面谈、比选及考察等环节的实际,研究核减选聘岗位数。                  

    (三)被选聘人员在安顺经开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满五年申请调出或辞职的,须按安开工通〔2016〕17号文件规定缴纳相应违约金。

    (四)本方案由区选聘办负责解释。在选聘过程中,区选聘办发布的各项选聘信息都将通过手机联系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联系不上或不遵照执行而引起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面谈了解及现场资格审核等环节的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制定地点。请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区选聘办。

    七、选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416706(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doc

    附件2:单位同意选聘证明(参考示例).doc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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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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