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2020年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0]65号)和《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西人社发[2020]60号)文件的要求,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西秀区市场监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11名。
二、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未就业的大专以上西秀区户籍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院校助学贷款中心证明或助学贷款合同);
(二)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地乡、镇扶贫站证明材料);
(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低保证);
(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地村、居委会失业一年以上证明);
(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反违纪现象,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前五项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2日)
有就业意愿并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2020年10月22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填写好《西秀区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
报名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603办公室(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167号)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人员选聘(2020年10月23日)
1.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实施双向选择,双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报名资格审查后,用人单位将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对接、开展双向选择,严格根据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岗位审核招聘数量和公布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内进行选聘。
2.用人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及公示(2020年10月26日--10月29日)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因体检不合格未满招聘计划数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组织上岗(2020年10月30日)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每年一签,一式3份,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并报送至区就业局备案1份。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按照区人社局的要求,严格执行以下管理原则及工资待遇。
1.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到期退出机制。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聘用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每月向区就业局报送考勤、补贴发放等情况,并在单位公示,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区就业局负责日常监督和服务。
3.按招聘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招聘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90元。用人单位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六、纪律要求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实施中按照工作原则、基本条件、工作流程、相关要求等,在时间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西秀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韩家玲 方小芬
联系电话: 0851-33521936
附件:西秀区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x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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