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为50分、教育基础知识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为50分、医学基础知识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为50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加上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黔南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iannan.gov.cn/)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处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印证资料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时限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签字摁手印的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2020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审人员还应签署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四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或以下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另行择业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需所服务县(市)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4.“到村任职”、“一村一大”服务人员提供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
(六)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都匀市的证明材料。
(七)定向都匀市户籍或在都匀市服役的退役士兵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市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八)定向服役驻都匀市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九)定向“村居干部”需提供经乡镇、办事处党委审查并出具连续任职满三周年且现仍在任职及同意报考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报请市委组织部或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盖章。
(十)定向“两户人员”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易地扶贫搬迁户需提供由市生态移民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
(十一)定向都匀市户籍(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或高中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都匀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出具的生源证明(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市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都匀市生源地证明材料)。
(十二)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报考职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非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都匀市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公告。
(二)都匀市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duyu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公示公告等,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作好相关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联系电话:0854-8223164(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附件2.都匀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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