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 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第一批招聘未达到见习任务数,现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测试、体检、公示、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岗位
见习需求人数100人,按见习体检合格人员的专业再综合分配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毕业两年内(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27日- 9月30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报名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社局五楼)。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20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报《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五)联系人:罗倩
联系方式:0857-7622412
四、测试
测试由各用人单位抽人组成测试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面试、笔试或面谈等)进行。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见习需求计划数,可由县“引导办”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见习岗位中调剂。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测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见习岗位需求计划数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测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确定体检对象。
由县“引导办”统一组织见习对象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本岗位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2020年10月12日早上8:00开始。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引导办”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
经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对象,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求选择拟派遣人员。由县“引导办”对符合条件人员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复印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
七、见习期管理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毕业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要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
(三)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毕业生留用。
八、纪律监督
选派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7622412(织金县引导办)
附件1: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请双面打印)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2: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2020年度)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 (系)
专 业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见习意向
是否服从调剂 □服从
□不服从
个人简历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见习单位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见习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制 (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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