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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公开招聘方案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是学院全资下属全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交通部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资质。通过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双基地认定,是学院横向技术服务部门,由学院分管院长直接管理,接受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监管。

为推进学院“双高”建设,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发挥好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双基地功能,提升科研技术横向社会服务能力,激发校办企业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及贵州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实施意见 》(黔党发〔2017〕8号)等精神,现将学院试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主任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学院科级以下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体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人格健全;

3、具有土木工程专业背景、相关工作经历和能够胜任该

职位的能力素质;

4、年龄:30岁以上,50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其他不宜承担该职位的情况。

三、聘任时间

三年为一个聘期。

聘期满后,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中心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中心工作的,学院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目标

1、守法经营,廉洁从业,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2、完成学院下达的经营产值目标,确保三年聘期内中心经营收入扭亏为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完成学院下达的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教学目标,完成专业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和学生顶岗实习等任务。

五、相关权利

1、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不再承担原岗位工作,专职履行中心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与学院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2、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按生产经营管理章程对中心生产经营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由中心管理团队集体决策,中心主任同时任企业法人,具有生产业务合同签订权、人事招聘自主权和财务报账签审权。

3、聘期满返回原单位时,学院可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六、相关待遇

1、聘期内,中心主任原职级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待遇不变,由学院发放。

2、中心主任月绩效工资由检测中心发放。中心实现学院盈利目标前,可参照学院内设机构副职绩效水平进行发放,实现学院盈利目标后,可参照学院内设机构正职绩效水平进行发放。

3、中心主任月绩效工资按月发放50%,年终绩效考核合格后补发另外50%,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按完成任务的比例扣减。

4、聘期内未实现盈利的前三个月,职工工资可向学院借支,实现盈利后借支款从盈利中扣减。

5、中心实现的年盈利,按学院横向技术服务奖励政策比例划给中心,作为年度奖励性绩效由中心自主分配。中心主任年度奖励性绩效提交学院党委会一事一议。

七、招聘程序

1、公示招聘方案

在学院网站公示招聘方案,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2、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与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到组织人事处公共邮箱:gzjzyrsc@126.com。报名时间从2020年9月24日至26日。

3、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

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4、考核

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应聘人员应聘后工作开展方案等

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5、党委审议

考察人选报党委进行审议。

5、公示

审议通过拟聘任人选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

6、聘任

公示无异议者签定聘任合同书,由学院进行聘任。

八、聘期内各项具体事宜在聘任合同中进行约定。

九、聘期内如遇政策变化等原因,如需优化检测中心聘用条款的相关事宜,提交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十、本方案相关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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