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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2020年湄潭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60人,9月7-9日报名)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根据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湄潭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60名。为确保招聘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湄潭县户籍或湄潭籍生源;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4.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2002年9月7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5.学历要求: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查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9日(9:00-12:00,14:00-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公安局一楼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湄潭县2020年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前下载填写好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电子版按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如:张三522****0061,图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现场审查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资料或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调减或减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0日17:00前书面向湄潭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政工室)申请改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在2020年9月11日(9:00—18:00),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湄潭县公安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五、加分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

  (二)截止2020年9月6日,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以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加2分;

  (三)退役军人或警务辅助人员,获得嘉奖的每次加1分,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项以获奖最高层次计算分值,不得重复加分;

  (四)同时具备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同步提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为百分制,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6.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告通知;

  2.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告通知;

  2.体能测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

  3.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分。达标即通过,不达标即淘汰;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测试完毕后现场告知达标与否。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在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重新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未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湄潭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湄潭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湄潭县公安局)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一、待遇及保障

  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湄潭县公安局结合相关需要制订了《湄潭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3),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387017(湄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851—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公开招聘简章.doc  

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报名表.doc

防疫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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