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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遵义市播州区委巡察办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8月29日至9月6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同意,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遵义市播州区委巡察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职位10个,其中,公务员职位5个,事业人员职位5个。具体职位要求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

1.公务员职位:选调人员从遵义市播州区区直行政机关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选调。

2.事业人员职位:选调人员从遵义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

2.热爱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有入党意愿的同志。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0年8月29日计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3.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新录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微播州、播州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6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如不能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加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人员提供《遵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单位盖章或组织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2.资格初审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三)考试

1.笔试(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人员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纪检监察及巡察等常用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单个职位报考人数少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举行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另行通知。

加分:报考者获得法律执业资格A照或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以上职称的,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上分别加0.5分,最高加1分。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纪检监察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及其近亲属是否有严重刑事犯罪等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并如实记录。

考察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参加。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应于两个月内完成,逾期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7251920(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12380

六、其他

本次选调事宜均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进行公示。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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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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