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铜人社函〔2020〕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离校未就业的中职、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现将我县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和见习计划
(一)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大专、松桃籍中职以上学历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见习计划安排。全县计划组织11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工作安排与程序
(一)岗位征集(2020年7月)
各用人单位要根据人才培训计划等需要,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并及时填写《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于2020年7月25日前报县人社局引导办(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7楼就业指导股)。
(二)见习报名(2020年7月)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导办(贵州松桃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7楼就业指导股)。
联系电话:0856-2836229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的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户证明、城乡低保户证明、残疾户证明,免收报名费。
(三)审核推荐(2020年8月)
县“引导办”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见习生本人意愿,和本着就近、方便开展工作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四)体检及派遣(2020年8月)
县“引导办”要组织见习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参加见习毕业生体检合格的需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由县“引导办”开具派遣证至见习接收单位。见习人员持派遣证及相关材料5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于见习生上岗后15日内将就业见习协议书报县“引导办”备案。
三、待遇保障
(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文件要求,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经费开支范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工作要求
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出辞职申请,由见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将见习人员辞职申请书原件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据实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三份,见习人员本人、见习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报县“引导办”审核后,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县“引导办”负责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日常服务管理,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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