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台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4名,统一录取后,安排在院机关或派出法庭工作。招考的人员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为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态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学专业;
4.不是法学专业的,应参加过2018年或2019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题考试成绩为140分以上,须提供依据;
5.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三)加分政策
1.能熟练用苗语交流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5分;
2.2018年或2019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145—150分,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151—159分,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1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折算后加7分。
3.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
4.以上加分,可累加,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四)岗位职责
1.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议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3.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庭前调解;
4.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5.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7.负责庭审记录;
8.根据员额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9.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过的;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被治安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招考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台江县人民法院网”(http://taijiang.guizhoucourt.cn/)或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2020年台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台江县人民法院304办公室。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民法院三楼304(需在门卫室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00。
(二)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过考试的成绩依据、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甚至被取消报名资格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若在招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考试安排
1.考试采用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共计100分。笔试占50%,计算机操作占20%,面试占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7月20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时间及地点
(1)笔试
① 7月21日上午9:00—11:30
②台江县人民法院三楼306会议室
③笔试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2)计算机操作
①7月21日下午15:00开始
②台江县人民法院三楼306会议室
③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计算机操作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和计算机操作结束后,按两项成绩之和及加分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折算),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4.面试
(1)7月27日上午9:00开始
(2)台江县人民法院四楼405会议室
(3)面试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5.考试成绩将在“台江县人民法院网”(http://taijiang.guizhoucourt.cn/)或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试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和管理
经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对象,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与我院指定的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台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服务期限1年。
八、薪酬待遇
1.派遣制法官助理试用期待遇:2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后待遇:4300元/月(五险一金按规定交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绩效奖金、办案通讯费等;
3.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58510(台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台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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