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市管教育专家评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委办通字〔2016〕75号)规定,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材料审阅,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刘姝等6名同志为清镇市第二批“市管教育专家”,现将刘姝等6名清镇市第二批“市管教育专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7月8日—7月14日)。
附件:《清镇市第二批“市管教育专家”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 82522296;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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