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4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现将六盘水市2020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离校2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持《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凡参加过1次就业见习的青年,不再纳入青年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二、就业见习待遇: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在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790元,并为其办理每人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时间最短不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就业局一楼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要求: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两寸免冠照片1张,(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需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报《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五、体检及其它相关事宜
体检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就业局,联系电话:0858-8269185(传真)。
附件:1.2020年市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2.就业见习报名需提供资料清单
就业见习报名需提供资料清单
1.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未就业相关情况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具体办理事项请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离校2年内(2020届、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
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打印填写,一式两份,如需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其他非必须提供材料,可根据本人情况如实提供: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各种优秀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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