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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100人)



为做好我县2020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我县乡村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10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80名,用于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33名、小学47名;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镇宁自治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 各学段有1个名额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适用于2018届、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市(州)确定)。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县(不含黄果树)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学前教育本科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招聘范围是本市,报名者必须是本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入学前必须是本市户籍,非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市)。

4.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适用于2018届、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市(州)确定)。

6.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综合学科岗位限定本县(不含黄果树)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报考时,限定学前教育专业。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设岗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设岗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镇宁自治县第一中学。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地教育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级拟定。

3.面试安排: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地点。(待定)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市教育局指定医院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设岗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保障政策和教师管理

1.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09〕342号)规定,我县将对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教育和科技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将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本县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20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5.本年度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须于2021年2月底前将户口迁到我县,2020年10月底前将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转到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档案室。

七、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将按本招聘细则进行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计划生育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整个招聘工作流程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扫描、出具核酸检测证明等事项的防控预案。

(五)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安顺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anshun.gov.cn/)、“安顺教育”微信公众号。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咨询电话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0851-36226454(联系人韦文琴)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州)、县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851-36222558(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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