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研究,报思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思南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院人事科,负责依照本《2020年招聘医务人员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务人员20名,专业为:临床医学。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本科学历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和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综合要求: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五)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有身体疾患不能履行岗位工作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我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名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思南县民族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六、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8日-12日,共5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思南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行政楼4楼405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现场填写或用手机扫二维码后填写并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片2张,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七、准考证领取及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即发放《准考证》。报名时将对全部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中及聘用后中若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或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所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八、考试程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75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下午15:00-17:00时,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医学临床基础知识,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2020年6月1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5:00时,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人际沟通、逻辑思维、应急反应、分析判断等方面的表现及能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有并列分数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数的全部进入面试。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须为75分以上,且按照招聘计划数的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经报名、考试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我院在“思南县民族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进行三个月临床试用(试用期内可享受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2020年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
十一、待遇
(一)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基本工资参照我院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参照我院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硕士研究生学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享受思南县民族中医院引进人才相关优惠待遇。绩效工资将参照所在科室标准和聘用人员实际情况等发放,医院可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二)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我院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社会保险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三)享受思南县民族中医院工会委员会规定的职工全部福利;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由个人自理。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思南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思南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人事科:0856-8991084
医务科:0856-8991066
招聘监督电话:
行风办:0856-899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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