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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锦屏县医疗共同体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1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6月1日至3日报名)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医共体县级医院内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在锦屏县医疗共同体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工作,考核期满在职编外人员,在医共体内已进入备案制护理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加分条件

1.招聘岗位。锦屏县医疗共同体医院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1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5人,中医医院10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详见《锦屏县医疗共同体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

2.加分条件

医共体内编外在岗(非备案制)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的,在笔试总成绩对应享受以下加分条件及标准:

(1)现任中层干部且任职满一年以上加1分;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加2分,在职本科学历加1分;

(3)院龄在一年(不含试用期)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4)获得县级主管部门表彰每次加0.5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5)获得县级党委、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1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6)获得州级卫生主管表彰每次加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4分;

(7)获得州级党委、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3分,该项累计不超过6分;

(8)获得省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表彰每次加5分,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以上表彰均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所获得,属于个人获奖的按以上标准加分,属于团体的按上述标准的二分之一加分。

四、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县人民医院信息平台及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有关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医共体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参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一)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无论是否达到1:3以上均需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

(1)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3的,按笔试成绩递减取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入闱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均需参加面试。

(2)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通知面试考生。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考生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附加分算在笔试成绩中。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重新笔试。在笔试前签订承诺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含直接入围者)。如总分数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胜出;如总分数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分数相同考生重新进行笔试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考生因孕期未能完成相关体检项目,保留该职位,待产后身体恢复补检相关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完成政审材料。

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期;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者。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者。

3、有违法违规嫌疑正在接受审查者。

    有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可按方案规定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信息平台、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投诉或异议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十、试用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核实不属实的,不再设置试用期(因招考对象均为在岗聘用职工),直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特殊情况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待遇

由锦屏县医共体医院按照备案制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附件:

1.锦屏县医疗共同体县人民医院2020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报名表.doc

2.锦屏县医疗共同体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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