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留在我县干事创业,有效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成长难”等问题,激励人才往一线流动、到县艰苦的地方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 〔2019〕202号 )及《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 〔2020〕127号 )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以及2017年以来我县选派到基层一线从事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拟面向我县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组织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 招聘人数:85名。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截止到2020年4月8日,由关岭自治县组织人社部门或脱贫攻坚指挥部选派到关岭自治县(不含白水镇)村级专职从事脱贫攻坚工作满一年以上仍在岗,或由关岭县委组织部鼓励和引导到关岭自治县(不含白水镇)村级工作满一年以上仍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经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指定邮箱:glxrjzx@163.com
报考定向招聘关岭县委组织部引导和鼓励到村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
报考定向招聘关岭自治县贫困村脱贫攻坚专职副主任岗位的考生,报名时不填写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公告结束以后,结合《关岭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提供的岗位,服务在各乡镇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低分到高分的顺序,依次填报所服务乡镇的岗位,直到所服务乡镇岗位报满。剩余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其他空缺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攻坚专职副主任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任脱贫攻坚专职副主任仍在岗的证明材料,且参加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到村工作优秀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到村工作的证明材料,并经关岭县委组织部复核后提交。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4张。
6.《关岭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7.《关岭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网上报名时,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四)报名缴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知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相应岗位考生都达不到最低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次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定向招聘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引导和鼓励到村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定向招聘关岭自治县贫困村脱贫攻坚专职副主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在选填岗位之前进行加试笔试,根据加试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37220375
监督电话:县纪检监察部门 0851—3722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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