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弥补现有幼儿园教师的不足,完成教育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助推脱贫攻坚,经榕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纪要》第77期),采用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方式,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录用,派遣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性质
岗 位:幼儿园教师;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即通过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榕江县古州镇特和小区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教学服务工作,不属于正式在编人员。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录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计划
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幼儿园教师)共计9名,工作岗位:古州镇特和小区幼儿园教师。
三、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条件: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均按购买服务的报名时间进行确定。
3、学历、专业及职业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专、中师、职高或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音乐、舞蹈等相近专业(详见《榕江县2020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4、户籍要求:贵州省内户籍。
5、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贵州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开除公职处分或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立案调查的。
(3)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2019年9月录用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执行。即:按月工资2300元标准执行。年度量化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终目标绩效奖按年3000元一次性核发放。
(二)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正常增长,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2018年录用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按工作年限分类确定报酬的标准进行确定。
(三)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开支(含管理费用)。聘用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按照国家相关缴纳标准据实核算),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老法院审判庭三楼)。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 日—2020年2月28 日,共3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相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相关《榕江县2020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户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4)报名费。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3月1日 上午8:30-12:00。
地点: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老法院审判庭三楼)。
(二)考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计划数与报名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0年 3月2 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应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2、面试
根据岗位报考比例要求,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以进入面试,但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参照公开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在榕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在政审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用工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4、不符合本《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5、未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签订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学校工作。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年终考核合格,重新签订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和要求执行。如遇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可以顺延递补。
(二)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联系方式:
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855-6676948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电话:0855-6674921
附件:
1、《榕江县2020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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