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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月19日面试)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我部按所招考职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了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14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KL2018mohrss@163.com,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职位+确认面试”;内容中请详细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参加面试时间等。同时,还需以附件形式发送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半身数码照片(像素规格不低于1024×768,照片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于2月14日前发送扫描件至KL2018mohrss@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可用手机扫描软件制作)发至我部邮箱(KL2018mohrss@163.com)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材料清单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本(专)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的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相关材料能体现满足职位要求的最低基层工作年限和相关工作经历即可,不要求提供所有工作经历材料)。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2月19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面试于当天上午8:3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二)面试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楼(西院)701会议室,经我部传达室从西南门进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和平里北街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南走50米即到。

  (三)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到达报到地点后,按要求提交前述资格复审要求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后,相关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我部留存。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利,我部将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并于体检前1天通知考生本人。体检时间为2月24日上午,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一张1寸照片,于体检当日上午7:50,在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A1出口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根据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天(同一套考题)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三)计算成绩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有关要求

  (一)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00、下午1: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8423379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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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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