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学院2019年用人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13名,以补充急需专业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以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要求,成立安顺学院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负责落实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工作原则和程序
人才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院自主权相结合以及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知识、能力测试与政治思想考核相结合,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考核(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安顺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安心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12月1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含2020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9.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要求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 2019年12月16日、17日。
地点:安顺学院人事处(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安顺学院行政3号楼二楼人事处)联系人:韦老师、王老师。咨询电话:0851-33221334 18085350666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交本人填写《安顺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表2)一式3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五、考核(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进入面试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环节。
(一)结构化面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1日9:00--17: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安顺学院人事处
2.面试时间:12月22日。
3.面试地点:见《安顺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面试准考证》。
4.考生须于12月22日上午8:0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以内(含1:3)的比例确定进入职业能力倾向测评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到1:3比例,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以上,方能进入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环节。进入职业能力倾向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评
通过理论知识答辩、实践能力操作或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评。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面试得分占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评得分占50%进行汇总计算(面试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评和总成绩计算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个环节。总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体检在安顺学院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安顺学院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校引进办审定有“引进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关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su.edu.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引进工作由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测评程序、公开测评结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违纪行为,将对有关违纪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33221337
十、其他事项
1.各项引进信息(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su.edu.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经学校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认可后确定。
咨询电话:0851-33221334
附表:
安顺学院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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