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招聘5名森林公安辅警,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森林公安辅警5名,派遣至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法律相关专业优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为30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良好职业技术;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4.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聘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
案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
(一)公告
招聘公告2019年11月29日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永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花路原老人社局5楼综合部办公室),联系人:姚磊,联系电话0856-3376608。
4.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对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审查人员对提交的报名申请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审查人员当面或电话通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2月9日。
2.面试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永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花路原老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考官对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打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加试一场,选择分数高的为体检人员)。
5.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组织。
2.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资料与到原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村(社区)调查走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一律视为政审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选,并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所反映拟聘人员的资格、考试、体检、考察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录用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均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缴纳三险),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永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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