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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罗甸县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罗甸县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计算时加2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方式

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三、有关事宜

1、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1889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或申请现场加分的,请在2019年11月15日18:00时前向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现场加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原则上须由本人持书面加分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核的,要书面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前述加分审核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现场加分审核。

3、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20日18:00时前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管理股(贵州省罗甸县斛兴路民政大楼二楼)进行现场加分审核,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4—7621132(罗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和就业创业保障股)

 

附件:罗甸县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少数民族加分公示名单.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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