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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3名(合同制)。结合卫生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共卫生管理人员3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二)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且熟悉计算机日常操作。

(五)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公共卫生管理、医学类。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1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劳动用工合同每年签订,试用期工资每月2600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卫生院绩效。试用期结束后经卫生院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按照卫生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按照所在卫生院科室绩效标准发放。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岚头镇卫生院院办公室。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5张;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人:王清禄联系电话:15121499688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范围:医学类专业知识。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面试由院务会成员组成综合评定。面试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2:30至4:30,面试地点: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招聘岗位空缺的,可顺延递补。

八、公示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报备。

十、纪检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执行。

(二)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督,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7-7227150。



                                                                        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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