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科学技术馆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展厅讲解员:3名,展品维修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展厅讲解员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科普事业和科技馆工作;
2.年龄在35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相貌端庄,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
4.普通话标准,具备普通话测试等级2级乙等及以上(有等级证书);
5.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奉献精神;
6.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良好的沟通和交际能力,具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和团队合作精神;
7.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准则,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8.已有工作单位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出示相关证明),一经录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展品维修员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科普事业和科技馆工作;
2.年龄在35岁以下的男性(需从事体力劳动),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良好的沟通和交际能力,具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和团队合作精神;
5.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准则,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6.已有工作单位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出示相关证明),一经录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在大是大非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大专及以上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和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
8.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招聘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科协网站上发布。
四、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待遇为(含试用期):根据市财政部门下发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发放,社保按当地社保部门核定的最低社保政策缴纳单位部份。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科学技术馆(市政府对面一院三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并准备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本人满足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招聘对象的确定
由市科技馆组织面试小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测评,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七、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11月14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由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时间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暂定11月22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九、聘用合同签订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签订。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袁老师
电话:0857—8254710 15885851984 13508576060
地址:毕节市碧阳大道518号毕节科技馆(市委、市政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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