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队伍建设,满足城乡灭火救援和公共应急工作需要,经黄平县人民政府决定,由翁坪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分配到黄平县翁坪乡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和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人。
(二)工作任务:专职消防员参照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官兵工作职能,值班人员24小时驻队执勤,承担辖区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抢救人员生命财产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分配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二)具有普通初中以上学历的翁坪乡籍退役军人。
(三)能够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管理和分配。
(四)性别:限男性。年龄:年龄50周岁以下。
(五)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75px的纹身,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方式
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 10月23日
地点:黄平县翁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55—3930295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资料提交。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学历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三)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应当一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查。经招聘单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等。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即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均予以解除。
(四)考核。面试时间与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核为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满分50分)+面试(满分5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用拟聘用对象。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考核三个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录用及福利待遇
参照黄平县公安局聘用特巡警标准执行。
黄平县翁坪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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