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实施千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9〕111号)精神,我县征集到54个就业见习岗位。现就做好201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2019届、2018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参加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的招募(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4日。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就业局就业资金管理股(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9楼)。
四、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
五、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需求单位通过面谈等方式确定。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六、体检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聘用人员入职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七、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并与接收单位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八、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镇宁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待新文件下发后按新标准执行),并为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九、见习管理
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终止就业见习应及时报人社事部门进行备案。
十、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0851-36222909; 联系人:伍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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