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结合学校空编情况及实际需求,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放宽的详见《职位表》。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9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2019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19年8月26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至2019年8月26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至2019年8月2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六)截至2019年8月26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6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6日(9:00--17: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址:
1.毕节一中、毕节市实验学校报名地点:毕节一中初中部科技实验楼(七星关区桂花路)。
2.毕节市幼儿园报名地点:毕节市幼儿园综合楼(七星关区碧阳国际城内)。
3.毕节市财贸学校报名地点:毕节市财贸学校办公楼三楼(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可选乘21路公交车于毕节财校站下车。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毕节教育云等网站下载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报名表》须提供电子板。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职位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还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还需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招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19年9月8日下午4:30前。
3.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所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9:0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5.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等网站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各应聘岗位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试教、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考学校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发布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对象。
具体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等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等网站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四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等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6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1.毕节一中:0857-8228417
2.毕节市实验学校:0857-2168377
3.毕节市幼儿园:0857-8736588
4.毕节市财贸学校:0857-8221744
监督电话:
1.0857- 8339349(中共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2.0857-8222391 (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3.0857-8222297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调配科)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bijie.gov.cn/)、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zbj.lm.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y.net/)等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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