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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20人,8月29日-30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充实到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办、县政府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晴隆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明勇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范毓彬县委办正科长级督查专员(主持县委办工作)

魏晓红县政府办主任

成员: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范毓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晓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工作。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一)县委办工作人员10名。

(二)县政府办工作人员10名。

具体详见《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晴隆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工勤人员;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与遴选人员可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程序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半身同底照片4张,以及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委办。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参与遴选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参与遴选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反馈其行政主管部门。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参与遴选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由于参与遴选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参与遴选人员自负。

(三)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具体条件如下:

1.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年度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应年度考核表,其复印件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各级表彰的加分(其中:获县委、县政府或州级部门表彰1次加0.5分;获州委、州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1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1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1次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报考人员提供获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各类临时机构颁发的奖项及证书,不作为加分依据。

3.参加工作以来被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团县委抽调参与县里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服务的,以抽调文件为依据,被抽调1次加0.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加分证明材料统一审核认定,会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四)准考证发放

1.领取时间:2019年 8月31日下午15:00—18:00。

2.领取地点:县委办。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与遴选人员的公文写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2.写作技能测试

(1)写作技能测试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写作技能测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2019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3)测试地点:见《准考证》,参与遴选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面试

根据各遴选职位计划与参与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原则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3比例的,实际参与遴选人员为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与遴选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参与遴选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原则上采取等额考察办法,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一职位参与遴选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与遴选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七)公示及调动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遴选工作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参与遴选人员密切关注,若因参与遴选人员未阅知而引起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监督指导,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本遴选方案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611042  县委办                  

          0859-7615196  县政府办

监督电话:0859—7612055 县监察委员会

0859—761238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859—7611925 县人社局


附件:

1.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xls

  2.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晴隆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zip





           晴隆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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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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