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和安顺市总工会、安顺市民政局、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安工总字〔2018〕1号)文件规定,安顺市总工会关于转发《贵州省总工会关于选派专职工会工作者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单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宁自治县总工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3名,其中办公室1人,帮扶中心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详见附件1:《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户籍为镇宁自治县常住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工作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8月27日(周末不审核,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36222508。
3.报名时提交材料:现场填写《镇宁自治县基层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有驾驶证的一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镇宁自治县总工会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
(二)组织考试
1.面试:面试共100分,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跟班学习考察人员(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跟班学习考察:考察分为100分,考察地点设在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办公室、帮扶中心,考察期为5天,考察内容为计算机实操、公文写作、公务办理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放弃跟班学习考察和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经面试、跟班学习考察加总评分后确定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聘用:经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安顺市总工会、安顺市民政局、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安工总字〔2018〕1号)相关规定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用后工资薪酬待遇参照《安顺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社会化工作者薪酬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安工总字〔2018〕3号)文件执行。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行为者,对受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1).doc
附件2: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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