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院成功创建三甲妇幼保健院,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二期建设工程年底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医院总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达1200张。按照医院和科室目前发展态势和着眼长远发展考虑,还需充实和储备各层次人才队伍助推医院的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招聘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岗位人才共106名。
2、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类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本专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热情;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
6、报考护理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应往届毕业生(高职除外),需取得护士执业证和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留档备查),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张(不限底)。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提供证件、材料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1-33220090
(三)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根据安顺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形象气质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以上,总分按需求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满足招聘岗位优先条件的将在总分上进行加分,加分细则详见附件4。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临床岗位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者;临床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者;临床岗位急需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根据《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中高层次及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开通绿色通道免试引进。
(四)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贵州省及特殊岗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2、聘用
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满并经医院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的《关于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一次性人才引进费按照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中高层次及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执行。
五、其它事项
招聘相关程序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信息动态,并按公告要求进入下一环节。对发生因考生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解释权在人事科。
附件下载>>>
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临床、医技、护理).xls
附件2: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行政).xls
附件3: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加分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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