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毕节金海湖新区万名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毕人社通〔2019〕91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度万名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习对象
离校两年(2019届、2018届)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两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岗位分配
根据市人社局安排,结合金海湖新区各单位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拟公开招募见习生60名,见习生名额分配及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信息发布
招募公告公开发布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 (http://jhh.bijie.gov.cn)、“金海湖社事”微信公众号。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见习岗位,不收取报名费。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已参加过见习且满一年的,不能再参加本次见习。
报名地点:金海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毕节一中旁生态丽景三楼)。
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如实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及其他材料 。
报名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5483288
加分规定
加分说明: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者,在总分中加2分。
加分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表》,且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并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见习对象确定
报名结束后,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并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测评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笔试或面试或面谈等方式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所需见习岗位人数的,根据高校毕业生的见习意愿,可服从调剂人选中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进行调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体检
被确定的见习对象在一个星期内到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交至社会事务管理局就业培训股(青龙街道办事处7楼703),体检费由学生自理。
派遣
经公示后,由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就业培训股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且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在一个星期内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待全区就业见习人员确定后,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见习时间、生活补助、管理
见习时间:3一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生活补助:1680元/每月 (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40%进行补助,就业专项资金60%进行补助),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增加适当补助,增加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承担。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见习管理:各见习单位每月对见习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管理,报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作为生活补贴发放依据。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毕业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以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社事局就业培训股备案。
附件下载>>>
附件1 金海湖新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分配表.xls
附件3 金海湖新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加分申请表.docx
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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