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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确保2019年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进入大学,充分发挥慈善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2019年入学普通高校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县民政局“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围(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姚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文(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洪晓瑛(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佘丽(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站(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唐玲(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办公室,杨站同志具体负责2019年“慈善金秋助学”项目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

(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申请对象、申请材料。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资助的对象要逐一入户调查,对困难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做到对贫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情况清、困难状况清方能在受助学生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二)“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做人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已享受其他助学资助的大学生不再重复申请2019年“慈善金秋助学”项目资助。

三、项目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项目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玉屏县户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孤儿;

2.低保家庭就学子女;

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提供医院疾病证明书和报销凭证);

4.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提供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

5.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就学子女(提供优抚等相关材料);

6.残疾人学生。

(二)资助标准

5000元/人

五、申请程序和发放方式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在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领取《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9年“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审批表》或在玉屏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二)申报材料包括: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9年“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审批表》原件两份,高中毕业证书、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人及户主户口簿、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其它证明家庭经济情况材料等。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三)审核程序: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联合村、社区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审核签字,县教育局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确定资助对象后,在“玉屏微民政”和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

(四)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集中发放。

六、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务必在2019年8月15号之前完成申请,将资料交到民政局集中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56—3221176  18485624805

联系人:杨站

附: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9年“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审批表.docx

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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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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