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44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9】1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测试、体检、公示、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8届、2019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见习单位与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异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三、见习岗位
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备见习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工作积极。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根据报名条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
(三)报名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9年毕业的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报《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五)联系人:罗倩
联系方式:0857-7622412
五、测试
测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抽调人员组成测试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面试、笔试或面谈等)进行,测试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若见习单位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见习需求计划数,可由县“引导办”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测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见习岗位需求计划数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测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确定体检对象。
由县“引导办”统一组织见习对象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本岗位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引导办”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
经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对象,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求选择拟派遣人员。由县“引导办”对符合条件人员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复印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
八、见习期管理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要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
(三)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参加见习的见习人员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人员留用。
九、纪律监督
选派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7621176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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