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保障和促进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人员稳定的留置专业看护队伍,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相关勤务,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贵州省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设置及管理工作方案》和 《中共黔东南州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县(市)级留置专业看护队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锦屏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修正稿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制定了《锦屏县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实施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为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具体请见附件《锦屏县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中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本县暂住一年以上人员。其中退役士兵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
端正;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辅勤工作;
4.身高和视力要求:身高男165CM及以上,女155CM及以上,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特殊岗位条件另行规定)。
5.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公安院校及武术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43周岁。
6.无违法犯罪经历,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聘过的情况。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
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对原从事辅警工作自行离职的,在离职期未满三年的;
8.依照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五楼民警健康之家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考的情形后填写《报名信息表》,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和学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4张,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3.加分:退役士兵、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武术专业毕业生, 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有上述两种以上加分情形的,加分不能累计计算,最高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填写《加分申请表》申请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报名工作结束后,尚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4. 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部颁布的《公安特警队训练与考试大纲》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试成绩40分中低于10分的为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法律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法律知识》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三)面试
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根据体能、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照取得体能测试有效成绩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系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武术专业毕业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成绩+5分)×30% + 面试成绩×30%;其他报考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
体能、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能测评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
体检过程中若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体检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中,要对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同时参照《锦屏县公安局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或《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9年6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锦府常议[2018]12号《锦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每月1700元,加班补贴480元,执勤岗位津贴260元,工龄工资每年每月100元,累计计发,缴纳五险(单位交部分统一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5186859187 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 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1.《锦屏县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岗位一览表》.xls
2.《锦屏县公安局2019年度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报名信息表》.xls
锦屏县公安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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