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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镇宁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具体学校名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9号)、《市教育局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市教通〔2019〕59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我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我县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2019年,全县安排“特岗计划”8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50名;县“特岗计划”30名。 

  国家计划有初中和小学岗位,县“特岗计划”均为幼儿园岗位,具体学科及定点学校详情见附件。 

  二、原则和要求 

  1.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含村小、教学点)。 

  4.“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学前教育本科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以上国家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县级“特岗计划”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国家、县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在本市(安顺)招聘,报名者必须是本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入学前必须是本市户籍,非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是2018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市);若县计划本市户籍生源不足,第二阶段招聘工作结束可从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补录,但不受理直接报名。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三合水库旁,10路、14路公交车终点站)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计部门出具并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特岗计划"实施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30日。 

  面试地点:由市教育局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拟定。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4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7月6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于7月11日后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7月20-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三合水库旁,10路、14路公交车终点站)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教师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入学前原始户口簿)。 

  (2)相应教师资格证。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计部门出具并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报考者经我县资格审查合格后签署初审意见,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9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笔试地点:市教育局确定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于8月7日上午9:00到(由市教育局确定)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 

  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各市招聘细则上查询,或在报考的相关网站查询。面试须于8月11日前完成。 

  5.体检 

  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8月13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8月16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8月17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保障政策和教师管理 

  1.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09〕342号)规定,我县将对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教育和科技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将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本县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9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5.本年度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须于2020年2月底前将户口及档案迁到我县。 

  七、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将按本招聘细则进行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计划生育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 : 0851-33223428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0851-36226454 

  八、监督投诉 

  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33355121。 

  县教育和技科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36769448 

  附件: 

1.镇宁自治县2019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初中).docx

2.镇宁自治县2019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小学).docx

3.镇宁自治县2019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幼儿园定点学校分配表.docx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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