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长顺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面提高长顺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工作者。
一、招聘基本原则和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有: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必须用普通话介绍),才艺展示,临场应变及语言组织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共招聘文化工作者9名,男女不限,其中:
1.文化馆文艺工作员:3名
2.广电中心:1名
3.非遗中心:1名
4.局办公室:1名
5.会计人员:1名
6.运动管理中心:1名
7驾驶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文艺事业。
2.女,身高1.55米以上。男,身高1.65米以上。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4.中专及以上学历,18至30周岁,户籍所在地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和拘留以上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曾受过行政记大过或者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6日-6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长顺县文化馆(县体育馆二楼)
2.联系电话: 手机: 15761622387(龙老师)
15085175834(文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两寸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长顺县文化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方案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一年一签,一经聘用同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签订劳务协议,考核合格后月薪为2500元,协议期满后,视工作情况择优续签。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对应试人员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文化工作者,不属于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2.协议期间,若雇佣双方存在争议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仲裁处理。
3.本招聘启示由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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