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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招考】2019乌鲁木齐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12人简章,户籍不限,报名截止5月24日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2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1年5月14日至1983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5)。

5.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9年5月14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8.本级法院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二、岗位职责及薪资待遇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薪资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mq.gov.cn/hrss.htm)、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wlmqcourt)、微博(搜索用户名: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应携带《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1寸照片2张(蓝底免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笔试主要以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各招聘法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详见附件3)。

基本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九)培训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9年5月14日。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18日10:30—5月24日18:00。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4。

(二)笔试

2019年6月1日(周六)上午(笔试地点:乌鲁木齐,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6月7日18:00。

(三)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招聘要求报考,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博)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简章》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1-4681731

监督电话:     0991-4687727              

附件1: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doc

附件4:2019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xls

附件5: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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