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科技厅所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〇五项目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科技交流服务中心)、新疆科技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〇五项目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负责开展国内外地矿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与国家305项目有关的各项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开展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体制与政策、产业与民生科技等问题的前瞻性研究,为自治区科技发展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承担科技信息收集、整理和传播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分析测试的技术与方法研究、新产品开发等工作;承担分析测试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公益二类,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自治区科技项目的受理、专家评审和科技项目检查、评估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科技成果引进、推广、转化等工作。
新疆科技报社。公益二类,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负责编辑、出版、发行《新疆科技报》。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http://www.xjkjt.gov.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20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5月10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公告、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0日10:30---2019年5月28日18:0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6.缴费时间:
2019年5月20日10:30---2019年5月28日18:0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
9.2019年5月30日起,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11.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须原单位出示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1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生学历岗位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2);本科学历岗位可查阅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15.职位咨询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三〇五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0991-4844603
联系人:郭宏联系电话:0991-481494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人:陈雨薇联系电话:0991-36949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
联系人:于文蛟 联系电话:0991-382369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科技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伟联系电话:0991-3835473
新疆科技报社:
联系人:何萌 联系电话:0991-3836653
1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99
八、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考试委托自治区人社厅所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面试考试由自治区科技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实施。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入闱比例可调整为1:2。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6)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达到自治区科技厅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应聘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入闱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等有关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公布。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考察
1.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须提交《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4)。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科技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和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监督人:王东
监督电话:0991-3689636
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监督人: 宋春红
监督电话:0991-3838558
十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科技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1.2019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a.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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