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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施方案,招45人,4月29日至5月6日报名



为加强县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医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5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雷山县人民医院的需求进行招聘后派遣到雷山县人民医院工作。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达到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士岗位除外)。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雷山县在职在编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方案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以外出引才和在本县报名招聘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外出引才方式

临床医生及麻醉科医生直接到高校、人才博览会等进行现场报名,并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对测试后经雷山县外出引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符合聘用条件的,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二)现场报名方式

结合外出引才招聘情况,对临床医生、麻醉科医生岗位招聘缺口人数及其他岗位进行招聘。

1.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报考人员下载、打印《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或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到雷山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5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4.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具体岗位以《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要求条件,以及《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报名表》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认证机构的有效证明)。

5.县外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条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受聘用前存在不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等情况的,立即解除聘用。

七、考试方式

考试的方式采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按先专业测试、后笔试、再面试的顺序进行。外出引才招聘阶段可不进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1.报名完毕,以资格审查认定“合格”的报考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3.专业测试时间:2019年5月8日。

专业测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城所在地,专业测试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4.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7日。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专业测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超过1:3比例的,根据专业测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一同进入笔试)。若同一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不超过1:3(含1:3)比例的,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考试时间:2019年5月10日。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城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9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4.笔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

a.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b.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有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4)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1.参加笔试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3.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报考人员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需参加面试考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面试时间:2019年5月14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3日。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四)成绩计算及发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专业测试、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外出引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入围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入围体检,若笔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专业测试,以再次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入围体检)。

(二)体检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或到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实施),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三)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执行。

(四)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鉴于县医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凡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体检及完成各项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报考人员: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未取得有效毕业证书;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九)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

(一)经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到雷山县人民医院工作。

(一)被聘人员在确定聘用后7日内到雷山县人民医院报到工作。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考核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托县人民医院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受聘人员在聘期中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3年内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因特殊原因,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按双方签定合同约定处理。

十二、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进修培训、学术地位等与雷山县人民医院编制内人员同等对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县人民医院同类在编人员有关待遇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雷山县纪委监委、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因各种原因导致有岗位招聘不足的,招聘领导小组适当调整标准适宜时间组织补充招聘满员为止。

(二)报考人员应关注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阅公告等原因导致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雷山县人民医院地址:雷山县丹江镇雷公山大道132号。

联系电话:0855-3979855

监督电话:0855-3331010(县纪委监委)

0855-3331321(县人社局)

0855-3331181(县卫健局)

附件:

1.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2.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pdf


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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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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