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您2019年顺利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您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认定时间:各省份2019年春季认定工作将从3月21日陆续开展。
2.主要材料:认定工作开始前,请申请人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好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近期本人证件照等基本材料。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具体需要出示或提交的材料如体检表、本人照片规格等请以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即认定机构)的公告为准。
3.认定地点: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在任教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本地政策: 请登录您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查询认定流程、认定政策、体检和需要提交或出示的材料等规定,并向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问询认定报名时间,以防错过网上报名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请查询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及时向本校师资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认定工作安排。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6.具体教师资格考试事宜请访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考试动态”等栏目,咨询邮箱:ntce@mail.neea.edu.cn,联系电话:010-82345677。或咨询本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份联系方式见本网站右侧"各省份认定工作网站"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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