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观,保障辖区稳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该工作岗位需经常昼夜值班职守。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属于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接处警、留置看护、监控职守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1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其他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以及原来从本单位辞职的。
8.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和现场相结合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 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办公楼二楼内勤室报名或采取网络报名,报名邮箱779819222@qq.com。
资格审查:通知考试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注:报名表见附件1,下载填写完整并贴上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照)。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附件2)、《纵跳摸高标准》(附件3),按照不同年龄段标准能达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考试资格。
(二)笔试:行测及申论共一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确定后,统一安排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现实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八、人员待遇
月工资2000元,提供吃住,另有绩效工资年终考评后一次性计发。工作期间统一由单位配发服装及装备。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考评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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